

豫公網安備 41152702000118號
豫ICP備09002785號-3
標 題: 淮濱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淮濱縣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 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 遷入人口實施辦法的通知 | |
索 引 號 : 123-0201-2023-00004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成文時間 : 2023-05-31 |
發布日期: 2023-05-31 | 信息來源 : 政府辦公室 |
SHBD-2023-ZF004
淮政文〔2023〕2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淮濱縣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淮濱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7日
淮濱縣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
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
遷入人口實施辦法
為確保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順利建設,根據《關于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知》(豫政文〔2023〕55號)要求,結合淮濱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淮濱縣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工作的落實。
二、明確工程建設用地范圍
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涉及淮濱縣共計8個鄉鎮(街道)、29個行政村(社區)。自2023年3月27日省政府通知印發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擅自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不得植樹和建設溫室大棚、畜禽圈廄以及開挖坑塘、修建房屋、棄土棄渣、堆物堆料等。對違反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按違法建筑嚴肅處理,搬遷時一律不予補償。
三、及時廣泛宣傳政策規定
各有關鄉鎮(街道),縣直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省政府通知精神和本辦法有關要求,確保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廣大干部群眾全面了解、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違反規定遷入人口和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亂占、亂建、擅自開發土地等行為,要堅決制止并嚴肅查處。
四、強化規劃建設項目管理
交運、科工信、住建、農業農村、自然資源、供電、通信、文廣旅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規劃建設項目時,要避開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無法避開并對該工程有影響的,要會同工程建設部門商定處理措施,報主管部門審批。
五、嚴控人口自然增長
要嚴格按照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的人口自然增長。自省政府通知之日起,除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隨遷或者投靠,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回原籍外,禁止向控制區遷入人口??刂茀^內嬰兒出生入戶不受限制。對其他自行遷入的人口,國家不負責搬遷安置。
六、積極配合工程建設
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施工單位與所在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及村民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要在服務工程建設的前提下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依法依規逐級向上級匯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礙工程建設。
七、強化工作督導
對本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情況,縣紀委監委、縣政府督查室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影響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淮濱縣嚴格控制臨淮崗水資源綜合利用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淮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發